安岳县人事局 安岳县民政局 2007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考试竞岗 就业安置简章
根据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转业士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06〕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6〕31号)和《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7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考试竞岗安置办法公布如下:
一、考试竞岗原则
考试竞岗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进行。
二、考试竞岗安置单位、名额
全县考试竞岗安置名额10名(全额拨款性质),安置单位如下:
悦来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八庙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龙台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李家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周礼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千佛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南勋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华严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朝阳乡农业服务中心、两板桥镇农业服务中心各1名。
三、考试对象
经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查,符合安置条件,具备正常工作能力且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非农入伍的服现役满2年的退伍义务兵、非农入伍的初级复员士官、2006年退役的伤残军人并通过地方认定符合安置条件的、2007年转业士官、获二等功以上的2006年退役士兵。
四、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竞岗安置条件者持退伍证、转业证、2张1寸正面免冠彩照、立功受奖荣誉证书,到县民政局安置办填表审核、报名。
(二)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07年8月1日至2日;领取准考证时间:2007年8月23日;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县民政局安置办。
(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实际考试竞岗名额之比不低于3:1,若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竞岗名额。
五、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共服务知识》(辅导资料由县人事局提供);
2、卷面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2007年8月24日上午9点—11点;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2007年9月1日前后,在县人事局和民政局公告栏公布。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可申请查分,并到县人事局办理查分手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数与竞岗名额的比例为2:1,按笔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1、荣立一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加5分;
2、荣立二等功的加4分;
3、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
4、三期以上(含三期)转业士官加2分;
5、义务兵、士官服役军龄每年加0.2分;
6、五级及其以下残疾军人能胜任正常工作的加2分;
7、少数民族退役士兵加1.4分;
8、有多项立功加分的,只以最高一项计加分。
(四)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 +加分。
六、聘用及安置
(一)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安置人员名单,按考试成绩排序先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二)拟安置人员中若有不愿上岗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岗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三)拟安置人员由县人事局负责办理安置手续。
七、公示
确定为拟安置人员名单在全县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 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依次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对应试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本简章由县人事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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