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蒋玉林同志调任中共安岳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共安岳县委办公 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安岳县交通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职务;2.陈冬梅同志任安岳县防治和处理邪教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安岳县纪委派驻县委政法委副科级纪检员职务;
3.蒲俊伟同志任安岳县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
4.卿明彬同志为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第一负责人;
5.吴剑同志为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
6.秦永红同志任安岳县交通局副局长,免去中共安岳县交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7.杨海斌同志任安岳县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安岳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8.刘昌建同志任安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9.朱科峰同志兼任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岳工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10.周林聪同志兼任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岳工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11.何晓宇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岳阳司法所所长;
12.李 伟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通贤司法所所长;
13.杨康忠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永清司法所所长;
14.付 庆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龙台司法所所长;
15.杨文阁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石羊司法所所长;
16.王晓军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所长;
17.伍中奎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镇子司法所所长;
18.李长勇同志任安岳县司法局周礼司法所所长;
19.免去刘正进同志安岳县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20.免去徐方均、游军二名同志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岳工业园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1.免去罗才勇同志中共安岳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22.免去邓锋荣同志中共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安岳县房屋拆迁办公室主任职务;
23.免去龚仁勇同志中共安岳县文化体育局总支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职务;
24.同意王盛同志辞去人和乡人大副主席职务,按法定程序办理,调通贤镇工作,享受正科级待遇。
25.免去曾正伟同志的安岳县普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第一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