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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财政税收、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事业、老龄、残疾人、县志、法制建设、保密、档案、政务服务、惠民服务、应急管理、督查、效能、政策研究、外事侨务、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含县志办、法制办、应急办、督查室、效能办、研究室、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外网办、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含国库支付中心、收费管理办、会务管理中心、投资评审中心、遗留资产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人才交流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就业局、医保局、机保局、农保局、社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含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土地统征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所、国有资产交易中心、地籍调查测绘所、各国土管理所)、县民政局(含残联、老委办、干休所、殡葬管理所、社会救助站、社会救助中心、殡仪服务中心、公墓管理所、社会福利院)、县政府信访局、县司法局(含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县安监局(含安监执法大队)、县档案局(馆)、县惠民服务中心。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商会)、县总工会、县委群众工作部、县台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