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为有效管控火源,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岳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规定,请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个不准”。
1、不准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守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2、不准携带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品进入山林;
3、不准在森林防火区乱丢弃火种火源;
4、不准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
5、不准有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要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