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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1-19 09:46 来源:安岳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阅读次数:30744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为有效管控火源,杜绝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岳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规定,请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个不准”。
  1、不准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守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2、不准携带火种火源或易燃易爆品进入山林;
  3、不准在森林防火区乱丢弃火种火源;
  4、不准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
  5、不准有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要求的行为。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四川党政网安岳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2453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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