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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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信 人: |
汪* |
来信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 13:19 |
来信内容: |
原来叶新村6组,现在桂楼村11组,队长汪雪峰,担任队长同时在运输公司运营客车,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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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信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 16:49 |
回信内容: |
“汪飞”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元坝镇桂楼村11组队长汪雪峰存在违纪违规,在运输公司运营客车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基本情况
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元坝镇赓即成立以包村领导、纪委书记为组长,驻村组长、社会治理办为成员的调查处理工作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查,汪某峰,于2021年3月20日经桂楼村5组村民大会选举为本组小组长。汪某峰于2018年与李家客运站李某勇合伙购买李家至安岳的小型客运车辆经营至今,两人均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汪某峰任职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方式方法得当,能按时按质完成村两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村两委和大多数村民的认可。
二、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汪某峰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创业就业,合规合法经营客运车辆,不属于违规违纪行为。
为进一步提升村干部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我镇将强化干部管理,细化措施,加强类似情况的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坚决杜绝因干部脱产脱岗影响服务群众的情况出现。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元坝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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