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来信反馈
来信标题: 请求建房的申请
来 信 人: 李** 来信时间: 2021年08月05日 13:45
来信内容: 原所处位置现目前无法建房,同时也不利于生活(无法运送修房材料及周边环境堪忧)。原来的住房有136.8平米,现在就只是想在自己的地上建2间小房子(政府工作人员也来了几次,帮忙寻找合适的宅基地位置,但是实际情况是没有能建房的位置),现在我们也不想建多宽,60-70平足矣,过度晚年,并不会动用村里任何他人的共同土地或私有土地,也不影响他人的生活起居,绝不存在损害他人利益或违背他人利益的情况。并且愿意将原来的屋基变为耕地,耕种农作物。但感觉万般困难,我只想回到生我养我的地方,这是我生前唯一的愿望,我不想我们两老口流落他乡,现在我们也没有地方可住,就指望能顺利搭个窝,让我们两老口可以有个容身之处,望政府领导帮我夫妻二人解决实际情况,批准在自己的一点沙沟上建房,我这一辈子都感激你们这些老百姓的父母官,叩谢。
回信时间: 2021年08月25日 09:48
回信内容: “李发建”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本人无房居住,想申请宅基地修建住房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21〕43号)等文件要求,经查,你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属于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不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
  如你确需要申请宅基地建房,请按照相关文件在符合审批条件的位置上选址并申请。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驯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