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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安岳中央时代星城小区(蜀英物业)车位管理费收费不合理
来 信 人: 王** 来信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12:26
来信内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第四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修订地方定价目录,清理废止本地区制定出台的相关服务价格文件,尽快放开相关服务价格,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2.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 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前期物业服务、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州)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定价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政府指导价并公布。政府指导价实行动态调整。”
3.问题:①安岳县价格主管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房管局)是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7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制发《安岳县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前期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通过官方网站、安岳融媒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公示?②安岳中央时代星城小区(蜀英物业)车位管理费收取70元辆·月,价格远超资阳市主城区定价且不合理(资阳市主城区小型汽车停放服务费不超过40元辆·月)。请领导管一管,能否参照市发改委和市房管局制发了《关于主城区普通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3】9号)执行?
回信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10:53
回信内容:

网友:

  你好!关于“安岳中央时代星城小区(蜀英物业)车位管理费收费不合理”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是否制发《安岳县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前期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问题。我局于2017年与安岳县房地产管理局联合行文《关于公布安岳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安发改函〔2017〕545号),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进行了批复,前期服务按《资阳市住宅物业等级划分》相关规定分为4级,收费如下:

物业服务等级

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元/米2·月)

浮动幅度

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收费

基准价标准

(元/米2·月)

浮动幅度

 

有电梯

无电梯

 

有电梯

无电梯

 

四级

1.80

0.80

+10%

1.20

0.70

+10%

三级

1.60

0.55

+10%

1.00

0.50

+10%

二级

1.40

0.45

+10%

0.80

0.40

+10%

一级

1.20

0.40

+10%

 

0.30

+10%

  (二)关于中央时代新城车位管理费收费不合理问题。根据我局与县房管局在《关于公布安岳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对已出售给业主的专业停车场车位可适度收取车位管理服务费,其收费标准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商定,在物业合同中予以约定。你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车位管理费相关事宜。

  二、处理情况

  2025年7月9日,我局与你进行了沟通,将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和市发改委对接前期物业收费工作,学习借鉴上级相关经验,研究前期物业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实现社区和谐共治。

  感谢你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 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