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咨询农村自建房政策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 40 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及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如你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4121026,工作人员将悉心为你解答,感谢你的留言,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忠义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