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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向安岳县公安局反映安岳县兴达运务有限责任公司情况
来 信 人: 网* 来信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5:58
来信内容: 向安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举报安岳县兴达运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洪军,和他的舅子沈洪良,舅子老婆张凤,操纵,扰乱,干扰依照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选举活动。
基本情况,2025.11.21上午,安岳县兴达运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活动召开,王洪军的舅子沈洪良,舅子老婆张凤等人坐在大会现场,干扰,破坏,股东选举填选票,指导,让一些股东填写选票时必须选吴文勇,王洪军,沈洪良等人,导致吴文勇,王洪军等人选票数量非常高,他们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严重破坏了民主选举,公平公正的原则,有些股东不愿意选,沈洪良和张凤等人就去扭到别人,所以一些股东内心对这次选举活动有很大意见,属于操纵,破坏选举活动。请安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其王洪军,沈洪良,张凤等人进行调查,你们可以查选票数量,看吴文勇,王洪军选票数量是不是非常高嘛。他们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扰乱选举秩序。由于这里面很多人不愿意得罪人,所以请你们从实质性证据调查。公司地址在茶店子街3号。辛苦了,谢谢。
回信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11:52
回信内容:

网友: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安岳县兴达运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属于民营企业,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反映的问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你仍有疑问,请致电 028-24536841,工作人员将悉心为你解答,感谢你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2025 年11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