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洪坝村村民刘某志于2025年10月21日提出申请建房,并于2025年11月25日通过审核取得建房手续,按现行政策刘某志(户籍人口2人)审批面积为210平方米,其中:住房120平方米,附属30平方米,院坝60平方米。经街道办与洪坝村村委会现场实地测量,其目前修建面积未超过批准面积,不存在违规建房情况。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人民政府石桥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