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你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龙台镇西大街410号附近房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为砖混结构、预制板屋顶,因建成年代久远,部分房屋存在漏水情况。其中406号张某伟、408号刘某力、410号代某均住户均在屋顶搭建彩钢棚用于防雨防渗;412号赵某户未搭建彩钢棚,且该户长期外出,无人居住。2010年左右,我镇曾规划对西大街408、410、412号房屋实施拆迁,打通道路连接龙姚路并新建街区。后因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事宜未能与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加之2021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时,原规划飞龙大道(西大街410号后侧花沟社区至塔塆村拟征收土地)被划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如需继续实施,须按程序报请省、市调整规划,因此该规划暂未实施。2026年,我镇拟启动飞龙路建设,目前正征求龙姚路口涉及拆迁住户意见,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
二、处理情况:2024年,我镇邀请县分管领导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等部门,在我镇召开龙台镇城乡开发工作研讨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拟将西大街410号后侧花沟社区至塔塆村拟征收土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为引进市场主体开发该地块、打通龙姚路至偏岩路道路奠定基础。
2026年3月,我镇邀请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开展初步评估;同时由玉龙社区组织涉及拆迁的在家住户召开座谈会,收集相关资料,沟通拆迁补偿标准,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
由于你留的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与你进行电话或当面沟通回复。如你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4880202。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祝你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龙台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