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4〕16号)精神,下达我县2024年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岳城街道奎安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增效项目,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达到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优质服务,让各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的最终目标。
特此公告。
意见收集人:熊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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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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