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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2023年卧佛镇宅基地申请审批及自建房层数要求事宜
来 信 人: 刘** 来信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22:34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现是卧佛镇金线村5组(原通贤镇石鼓乡龙海村4村4组)村民,于本月初接到村上通知回乡办理宅基地申请审批事宜,在办理审批事宜时,我向村领导说明:我们家现6人,户口本上5人,申请在原老宅基地上重建新房,申请面积为150平米(以滴水面积为准)共建三层(总建筑高度为12.2米)的意向。经过沟通后,村干部说我们村目前只能修建2层的要求,及修建的施工队只能为本镇的施工队为的要求。
在申请建房之前我也一直关注国家及省政府的相关文件,文件内容对建房层数要求为不超过3层,施工方面是要求有资质的建筑公司。从安全、质量、进度等多方面考虑我是计划找县上的建筑公司修建,而非本镇的施工队伍,且我申请的自建房为框剪结构而非砖混结构。
现因建房层数问题和施工队不能找本镇以外施工队施工的原因,村上不予以审批。望领导及时回复为感!
回信时间: 2023年09月14日 15:52
回信内容: 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关于2023年卧佛镇宅基地申请审批及自建房层数要求事宜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已经向你告知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针对该户特别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宣传。
  (一)农村自建房审批面积的确定:原则上按现有户籍人口计算,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及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该户宅基地审批面积在100至150平方米内,根据村、组宅基地紧张情况和现场处地确定。
  (二)户籍人口的确定:原则上以审批时的户籍人口为准,对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义务兵)、在校大、中专学生及服刑的人员户籍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武装部、就读院校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后计入申请建房人口数。
  (三)农村宅基地建房工匠的选用和相关责任管理:按照属地原则,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宅基地建房工匠备案信息库,供经依法取得宅基地农户资源选择。《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法承接两层(含两层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或跨度6米以内)农村住房的施工业务,与建房村民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和农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四)严格面积控制,每户原则上不超过2层,最大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2倍。确需修建3层的,需委托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纳入质量监督。
  二、处理情况
  已与你充分沟通并解释政策,对持有安岳县住建局颁发的农村一般建筑工匠证的工匠,允许审批2层及以下的农村自建房,不分镇内镇外工匠;对具备国家承认资质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允许审批3层及以下的农村自建房,全国皆可。我们将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受理你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事宜。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安岳县卧佛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